戶政事務所負責掌管戶籍登記相關事項,各種法律文書的法定送達地址,往往先以戶籍地址為準,故對此宜謹慎,盡量維持戶籍登記的正確性,以免喪失權益,甚至誤觸刑責:
1.支付命令:
支付命令若已於三個月內送達債務人,而債務人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若未提出異議,則支付命令將確定,且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,債務人即確定應給付支付命令所載之金額。實務常見事實是債務人已經遷移他處,但未變更戶籍地,當支付命令送達戶籍地而無人收受時,郵差會將支付命令轉送轄區警局寄存,並製作送達通知黏貼於戶籍地門口,如此經過10日即生送達效力,也就是法律上擬制支付命令已送達債務人,因債務人未居住戶籍地,往往無法於寄存送達生效後20日提出異議,致支付命令確定,而負擔莫須有的債務。質言之,避免之道是戶籍地應設於實際居住地,或在戶籍地找人隨時注意代收信件。
2.妨害兵役:
除了維持戶籍正確外,更應注意遷移戶籍時若仍有兵役問題,應通知原戶籍地的兵役課已經遷移戶籍,讓各種兵役通知轉送新戶籍地,否則兵役課仍會將兵役通知送舊戶籍地,造成兵役通知無法送達役男的結果,更會構成妨害兵役罪,尚未除役的男性們不可不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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